在华签证 |
2015-12-07 14:18 |
一.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护照 护照是外国人在华停留的唯一合法身份证件。外国留学生需持普通护照来华留学。外国留学生须随身携带护照,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警方查验。护照不得私自涂改、污损、加盖印章。将本人护照转借或出卖给他人使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签证 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须持普通护照及学习(X1字签证或X2字签证)签证入境。X1签证停留期为入境后30日,在此之前须申请居留许可,逾期未办理则构成非法居留。X2签证停留期以签证注明的入境后停留期限为准。签证过期即构成非法居留。视情节轻重,非法居留将会受到公安机关行政警告或罚款等相关处罚。一般情况下,外国留学生不应持其他类型签证入境。由于个人原因持有其他类型签证的学生在到学校报到后,应尽快申请学习签证或者学习类居留许可。因未持学习签证而导致的全部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居留许可 持有X1签证的学生需在入境后30日内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未办理则构成非法居留。持有X2签证的学生无需申请居留许可。 住宿登记 外国留学生入境后,需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取得住宿登记表即境外居留人员基本信息表。 外国留学生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当在24小时内重新进行登记: • 变更居住地址 • 变更或者延期签证 • 申请停留证件 • 申请或者延期居留许可 • 出境后再入境 • 住宿登记有效期满 • 更换护照 外国留学生未及时登记或未及时重新登记,即构成非法停留。 二.申请来华签证 来华学习的外国留学生须向本人国籍国或者居住国的中国使(领)馆申请办理来华留学签证。 X1签证签发给预计学习期限为180天以上的外国留学生;X2签证签发给预计学习期限在180天以下的外国留学生。 申请来华留学签证时须提供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以及其他使(领)馆指定的材料。 中国驻外使(领)馆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中国外交部网站查阅。 三.留学生在华办理签证所需材料 申请签证延期 持学习(X2)签证的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在签证停留期满前至少7日(稳妥起见提前2至3周为宜)申请办理。所需文件为: •★ 本人有效护照原件 •★护照、签证复印件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通知书》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住宿登记表》原件 注意: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签证延期仅限于本次停留有效,不影响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延长期限累计不超过原签证停留期限。 申请居留许可 持学习(X1)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应于入境起30天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罚款自理。所需文件为: •★ 本人有效护照 •★ 护照、签证复印件 •★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通知书》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办理一年及以上居留许可者需出具体检证明,办理地址:开发区赣水路9号,电话:82332047;82330878;82337601—3101 •★《住宿登记表》原件 持有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在居留期之内,出境(含前往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后凭该证件可再入境,无需另外办理。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持居留许可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在居留期满前至少30日(稳妥起见提前45日)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所需文件为: •★ 本人有效护照 •★ 护照、签证复印件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办理一年及以上居留许可者需出具体检证明,办理地址:开发区赣水路9号,电话:82332047;82330878;82337601—3101 •★《住宿登记表》原件 申请S2签证 留学生根据学习需要可以为自己的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办理S2签证。办理时需本人向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为国籍国相关机构开具,经过国籍国的中国大使馆认证,翻译件也需要经过国籍国的中国大使馆认证),国际教育学院为其开具学校公函,由留学生本人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按其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 四.合法居留与常见问题 合法居留与常见问题 每个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居留许可。护照过期、签证/居留许可超期,以及使用伪造的证件等,都将被视为非法居留。根据情节轻重,可以被处以行政警告、罚款或者拘留审查直至遣返回国。因此,请每一位学生务必注意自己的护照和签证有效期,确保不要出现护照或者签证超期的情况。 主管外国人出入境事务的部门为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其职责与其他一些国家的移民局类似。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住,还必须要向当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必须在入境24小时内,在外租房的同学需携带本人护照和房主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授权机关办理,并领取住宿登记表。住学校留学生公寓的同学由学校留学生公寓协调办理住宿登记,请将住宿登记表和护照一起妥善保管,外出时请一同携带。 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有如下情形的,给予处罚: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行政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或拒不交验居留证件的,或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的,或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的,或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住宿登记的,给予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处限期离境、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五年内不准入境;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十年内不准入境。 复印重要证件信息并妥善保管 建议所有学生复印一份重要的证件信息,例如护照、签证、居留许可、入学通知书、JW201/JW202表格、住宿登记表等。如果你能够保证信息不被泄露,扫描一份电子拷贝并保存在网络上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的一个拷贝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帮助你在某些情况下保留自己的重要信息,例如护照和签证号码等,并且帮助你证明自己的身份。 和国际教育学院留管部办公室保持联系 如有任何关于护照和签证的疑问,请直接咨询留管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2111076,我们非常乐意在护照和签证问题上提供信息和给予必要的协助。我们建议您在对护照、签证等信息有任何疑问时,咨询工作人员,不要自作主张或者听信其他同学的观点,而且不要忽视和拖延。一旦出现问题,处理起来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所有后果和处罚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我们建议您将留学生管理部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带在身上,以便在必要时咨询和寻求协助。同时我们也建议您及时将最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国际教育学院,以便国际教育学院在必要时将各种重要信息及时传达给您。 |